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市级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年05月27日   作者:   编辑:xn_cxcy   审核: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06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市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各类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国家级、市级两个等级,即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重庆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创”)。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具体分类如下: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创和市创的项目须为2020年已立项的校级项目。

(二)各学院(部)拟推荐的国创和市创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部)本年度校级立项项目总数的60%,拟推荐的市创和国创项目比不低于2:1

四、申报流程

(一)市级项目申报。2020527日-64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团队可根据校级立项评审学院(部)排序情况和自身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整体优化,填写市级项目申报书(附件13)于64日前提交至项目所属学院(部)。

(二)学院(部)初评推荐。202065日-621日,各学院(部)根据市级项目申报的总体情况进行项目初评,结合推荐数量原则要求[三(二)]从中择优分类排序确定拟推荐国家级、市级项目,公示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三)学校终审。2020622日-75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各学院(部)提交的国创和市创推荐项目进行分类评审,确定最终的立项项目,其中市创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国创项目进行答辩评审。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务必于202062117:00前,将《2020年度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以及推荐申报国家级、市级项目的申报书(附件13)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第二学生活动中心508室),电子文档发至swucxcy@s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一)2019年大创项目结题率较高的学院(部)可在符合申报要求[三(二)]的原则上增加12个推荐名额。

(二)学校将根据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管理文件,加强项目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或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三)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楠、李腊   联系电话:68254629

 

附件: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2020年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05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