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西南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西南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市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以“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为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各类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项目分为国家级、市级两个等级,即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重庆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创”)。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具体分类如下: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创和市创的项目须为2023年已立项的校级项目。
(二)申报国创和市创的项目须报名参加西南大学2023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官网申报) 。
(三)各学院(部)拟推荐的国创和市创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部)本年度校级立项项目总数的50%,拟推荐的市创和国创项目数量比不低于3:1,
四、申报流程
(一)市级项目申报。2023年5月17日-5月22日,根据校级立项评审学院(部)排序情况和自身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团队可对项目进行整体优化,填写市级项目申报书于5月22日前提交至项目所属学院(部)。
(二)学院(部)初评推荐。2023年5月23日-6月6日,各学院(部)根据市级项目申报的总体情况进行项目初评,结合推荐数量原则要求[三(三)]从中择优分级排序确定拟推荐国家级、市级项目,公示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三)学校终审。2023年6月中下旬,学校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各学院(部)提交的国创和市创推荐项目进行分级分类评审,确定最终的立项项目,其中市创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国创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务必于2023年6月6日17:00前,将《2023年度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市级项目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以及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项目的申报书(附件2-4)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楼101室),电子文档发至swucxcy@s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一)2022年大创项目结题率较高的学院(部)可在符合申报要求[三(三)]的原则上适当增加推荐名额。
(二)已立项2023年校级项目中获得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国家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互联网+大赛可放宽至省级金奖)可经专家组认定后,立项市级项目(见附件5)。
(三)各学院(部)可根据《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认定指南》(附件6)从本单位推荐的市级、国家级项目中择优推选符合条件项目参评,参评数量分别不超过对应级别推荐数量的10%。
(四)学校将根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管理文件,加强项目管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或盗用他人项目,一经查实,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五)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8250697,68254629)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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