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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西南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市级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作者:   编辑:网站编辑员   审核: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西南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西南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市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创和市创的项目须为2025年已立项的校级项目。

(二)已立项2025年校级项目中获得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国家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可放宽至省级金奖)可经专家组认定后,立项市级项目。(附件1

(三)申报国创和市创的项目须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

、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团队填写市级项目申报书于522日前提交至项目所属学院(部)。

(二)学院(部)初评

各学院(部)根据市级项目申报的总体情况进行项目初评,择优分级排序确定拟推荐国家级、市级项目,公示后,于651700前将《2025年度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市级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以及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项目的申报书(附件35,一式两份)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一楼101室,电子文档(以学院(部)+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发至459528884@qq.com 。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院(部)拟推荐的国创和市创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部)本年度校级立项项目总数的43%,拟推荐的市创和国创项目数量比不低于31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率较高的学院(部)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各学院(部)推荐的重点支持项目参评数量分别不超过对应级别推荐数量的10%

(三)学校终审

20256月中下旬,学校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各学院(部)提交的国创和市创推荐项目进行分级分类评审,确定最终的立项项目,市创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国创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68254629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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