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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6 11:4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渝毕指〔2018〕36号 

各高校:

为积极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构建大学生创业帮扶生态体系,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教委等《关于举办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实践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17〕19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函〔2018〕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已完成公司注册或拟注册且正在实际运营实施,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及市场竞争力的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法人)原则上为重庆市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别优秀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2020届毕业生。

(二)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法人)。

(三)每个创业个体或团队仅限申报一个创业项目,已纳入第一期扶持计划的30个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遴选及帮扶流程

(一)宣传报名(2018年11月6日前) (已延长至11月11日24:00)

符合条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通过“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网址:cy.cqbys.com)进行报名,并上传有关申报材料。学校和市级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6日00∶00—11月6日24∶00)

(二)校级初选(2018年11月7日—11月12日)

各高校自行组织报名通过项目开展校内项目遴选活动,于11月12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推荐参加市级遴选项目,填写项目推荐意见。(原则上本科院校不超过5个,高职专科院校不超过3个)

(三)市级遴选(2018年11月13日—12月初)

第一阶段:组织评审专家通过开展分片区路演,共遴选出50个优秀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原则上1所高校不超过3个);

第二阶段:根据片区路演及实地考察了解掌握情况,对50个优秀项目通过集中项目路演形式进行分类评审,最终评选出30个项目纳入本次项目扶持计划(原则上1所高校不超过2个)。

(四)立项帮扶(2018年12月-2019年9月)

30个入选项目签订立项确认书,与导师组结成帮扶对子并签订帮扶协议,进行全过程跟踪帮扶指导。 

(五)总结验收(2019年5月、9月)

定期进行中期小结和总结验收,结对帮扶4—6个月及帮扶期满,分别组织中期小结和到期总结,对项目帮扶指导工作及成效进行阶段性总结、展示和汇报,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帮扶经验及成果。

三、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给予30个创业项目各2万元的项目扶持奖励资金,同时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给予资金配套。

(二)跟踪服务。配备专家导师全程跟踪辅导;对考核优秀的创业项目,遴选部分具有科技含量的项目入驻重庆市大学生创业实践孵化中心,同时为其提供免费创业培训、项目孵化、融资推广和政策咨询、成果交流等服务。

(三)项目推广。对考核优秀的创业项目,利用有关新闻媒体、报刊、微信公众平台、市级和校级网站进行宣传推广;同时搭建创业项目展示交流平台,引入优秀企业、天使投资和风投机构,整合社会资源持续为优秀项目提供帮助。

四、有关要求

(一)“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是市教委在新形势下加强创业帮扶生态体系建设、打造双创“升级版”的重要途径和创新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和遴选优质学生创业项目,加强资金扶持和项目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政策措施,促进更多优秀创业项目成果转化。

(二)各高校要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和报名指导,督促学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并准备提供以下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1.项目负责人(或法人)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

2.已注册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注册项目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项目确在实施运营说明材料扫描件;

3.项目创业计划书;

4.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相关资质证明。

(三)联系人:何大兵 ,电子邮箱:837332522@qq.com;联系电话:13452161331,65621257(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