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渝教基发〔2024〕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创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8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整合社会各方优质资源,切实做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合作馆院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入选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市级及以上科普基地或具有科学教育服务能力的科研平台。
二、遴选条件
(一)能独立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单位;
(二)具有丰富的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研发、课程实施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年度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运行能力;
(四)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保证中小学科学教育及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具备与开展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并具有与之相符的安全措施,无安全隐患;
(六)配有必要数量的、稳定的、合格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七)近3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累计组织开展3次及以上科普活动;
(八)被评为国家级以上优秀科普基地可优先申报。
三、遴选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合作馆院申报表;
2.申报单位情况及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市级及以上科普基地入选证明材料,场地及设施设备照片,人员队伍详情介绍,近年来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的照片,工作管理制度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形成申报材料,经单位同意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101室(四运旁)。电子材料(盖公章扫描件转换为PDF格式) 统一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499833573@qq.com。
(三)申报时间
2026年5月29日18:00截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5823375590
附件: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合作馆院申报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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